《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新春走基层)厂房建到家门口 山西上党延伸乡村产业链条赋能乡村振兴******
中新网长治2月3日电 (李庭耀 赵彦杰)剪菇柄、烘干、筛选、清洗……春节期间,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西火镇梁家庄村“西火三农”干香菇加工基地,村民们分工明确忙着进行干香菇加工。厂房建到家门口,当地延伸乡村产业链条,赋能乡村振兴。
在修剪车间,村民牛燕花正在对鲜香菇剪柄。“厂房建到家门口,反正在家也是闲着,我就和其他村民一起来这里上班。”她告诉记者,除了剪菇柄,自己还负责把香菇放入空气能热泵烘干机进行烘干,每天能挣70元。
面对资源匮乏、人口流失等问题,如何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如何赋能乡村振兴?西火镇探索成立“西火三农”农村集体经济平台公司,以“公司+经济合作社+社员”的发展模式,在镇党委、政府指导下运营管理,由全镇30个农村经济合作社组成,24508名农村经济合作社社员间接持股。
2022年,这家公司通过网络直播等手段,推广当地特色农产品,为西火镇东庄村的红薯粉条、北大掌村的香菇、东火村的花生、庄子河村的大樱桃取得了更多订单。
山西老西火三农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志军介绍,依托西火镇北大掌村旺源种植专业合作社香菇菌棒规模化生产的产业基础,该公司在去年延伸乡村产业链条,打造“西火三农”干香菇加工基地。
“干香菇加工基地的建成,既解决了合作社鲜香菇储存时效短的问题,又提高了香菇的附加值。”旺源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王赟说。
赵志军告诉记者,每5斤鲜香菇可以生产1斤干香菇,“西火三农”干香菇加工基地可年产干香菇10万斤,产值可达500万元,“不仅能带动周边四五十名村民打工增收,更能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新的一年,我们计划为周边村民提供菌棒和技术指导,带动更多人种植香菇,将产业做大。”赵志军表示,接下来,“西火三农”干香菇加工基地还将生产香菇酱等产品,提高附加值,带动村民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盈彩网下载地图 |